| 按照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今年,邯郸市将选聘329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25日,考试时间为7月12日。
根据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简章要求,选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2008应届毕业生和2006、2007往届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本科生、研究生。
基本条件包括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08年6月1日);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等。参加“三支一扶”活动服务期满和各地先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也可参加此次选聘。
符合选聘条件的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向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申请领取并填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往届毕业生和外地考生报名地点为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邯郸市渚河路141号)。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也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
选聘高校毕业生享受的待遇,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资标准,按月发放,由省市县财政负责;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养老社会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到村任职期满且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余额,由国家代为偿还;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的,报考省属高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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